这是张颖昨天刚刚分享在微博的截图。

以上建议,是源自我们最近对于数据和迹象的一些观察。经纬中国至今已投资了余家新经济领域的创业公司,这十年来也遇到一些公司联合创始人或高管离职产生纠纷的案例。外部环境的一些波动,对于创业公司核心创始人和管理层都是一种挑战,内部的关系往往更微妙,有时候也会导致冲突更加放大。

以上建议对于创始人和团队高管,我们想都是有一定价值的。无论是哪一方,法律纠纷从来都是一件不愉快的事情,伤感情伤利益也费时间——这当然不是一个双赢的选择,体面说再见,好聚好散。解决不愉快的最好办法是提前预见,并准备好未来解决的线索,这也是未雨绸缪之人会倾向于去提前解决而不是事后纠结的原因。

上图是对创始人间期权分配的原则性建议——但作为一家暖男VC,我们深知对创业者来说,在法律方面的疑惑是多样性的。经纬法务团队每年经历的经纬系融资事件不下起,通过观察过往几年数千次的融资交易与相关咨询——她们发现优秀的创始人总是善于求同存异,快速抓住关键要点。因此,她们将创始人们的常见疑问,做了一些关键点的分析,希望让你的创业之路更加顺遂。以下,Enjoy:

Q:我和小伙伴们合伙创业,我们之间该如何划分股权?

A:初创公司团队成员之间股权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团队成员对公司的既有贡献和潜在价值。合伙之初,大家就应该对自己在创始团队中的位置有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和判断,基于此协商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股权分配方案。

我们建议最好不要平分股权。创业团队需要绝对的决策者和精神领袖,这个人最好也是公司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在确定团队核心领袖之后,为联合创始人配置股权时应考虑哪些因素呢?每个公司情况不同,但最重要的要素包括联合创始人数量、是否全职服务于公司、专长、未来能带给公司的资源和贡献。

一些朋友不满足于上述分配原则,会继续追问到底给联合创始人多少股份比较合适?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同为技术合伙人,在不同业务领域的公司价值是不一样的。创业之前是关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到谈股权分配时总担心处理不当伤感情。

简法帮曾经给过一个建议,按合伙人三大方面的核心角色(团队和管理、产品和技术、业务和运营)计点赋值,来确定合伙人之间的股权分配方案。我们觉得这个思路和方法,可供执着于追寻“股权分配标准答案”的朋友借鉴?

Q:我一开始单枪匹马创业,后来公司发展渐渐遇到瓶颈,决定让渡一部分股权引入合作伙伴。面对这种半路进来的合伙人,我该如何划分股权?

A:这种情况不罕见,我们建议手紧一点,珍惜股份。比如,一位技术出身的创始人,埋头做了一个好产品,但迟迟找不到商业化的爆发口。这时,他可能会考虑引入一位善于商务营销的联合创始人加入公司。这位创始人除了把CEO职位交给新引入的联合创始人,更是在新合伙人的“营销下”恨不得把自己手上的股权分一半给这位新CEO。

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核心创始人给股份的手适当捏紧一点,半路进来的联合创始人能带给公司的资源和价值有多大,有待时间考验。现在给得少了,以后可以再加;但当这位“新神仙”不能胜任时,要想再拿回来,可就不容易了。

分多少股权给这位新合伙人合适?可以适当参考前面的计点赋值方法。并且,分给新合伙人的股权也应该受分期兑现机制约束,比如服务满一年或达成什么样的业绩指标,方可兑现1/4股权。

Q:我们自己注册公司创业,为什么投资人一进来就会要求把我们的股权锁定四年,再分期释放给我们?

A:早期融资阶段,为了保证团队的稳定,股权分期兑现是将公司发展与创始团队利益绑定的有效手段。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安排是创始人持有的股权分四年四期兑现,即创始人每持续在公司服务一年,其手上股权的1/4解除锁定,兑现为普通股权。股权兑现计划限制创始人处置股权,但不影响创始人的表决权和分红权。若创始人中途离开公司,对于未兑现的股权,由公司无偿收回,对于已兑现的股权,区分离职原因、不同情形区别对待。

股权兑现条款经常出现在融资文件中,有些创始人误以为是为了保护投资人,其实这个条款让创始团队和公司直接受益。如果公司有多个联合创始人,有创始人中途离职,若没有股权兑现的安排,那么离开的创始人将拿走他的全部股权,留下的创始人却替他“免费打工”。

此外,股权兑现的另一个重要意义,就是可以避免创始人中途退场可能导致的股权纠纷。无论是和平谈判后的好聚好散,还是我们所不愿遇见的争执,股权兑现条款都可以将个别创始人中途退场对公司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保证公司不会因为个别创始人的离开而四分五裂,公司可以继续稳定发展。(点击这里查看高效融资法则)

Q:什么时候做期权计划比较合理?我要为员工预留多少比例的期权池?

A:通常,公司可以在第一次融资完成后制定和落实期权计划。第一次融资完成后,公司价值有了投资人的定价,这个定价相对市场化,可以作为期权参考定价的基础,员工也更认同。

期权计划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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